一、法規重點:哪些必須登記、何時要變更
依《動物保護法》第 19 條與《寵物登記管理辦法》:
- 狗和貓都要登記:貓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納入,2026 年 1 月 1 日起未依期限登記可處罰
- 登記時機:出生日起 4 個月內
- 登記費用:晶片注射費約 500-800(含登記);證書費 500(一次性)
- 變更登記期限:1 個月內
必須變更的情況
- 戶口轉址(搬家)
- 換主人(贈送、買賣、收養)
- 寶貝過世(1 個月內辦理註銷)
- 飼主姓名變更(結婚改名等)
- 寶貝走失(5 天內申報遺失)
未依期限辦理的罰則
- 未依期限辦理出生、取得、轉讓、遺失或死亡登記:3,000-15,000 元
- 走失被收容:收容所會依登記資料通知飼主,超過 7 日未領回,可開放認養或做絕育等收容處置
二、晶片注射的位置、流程、安全性
注射位置
- 頸背部皮下(兩肩胛骨之間)
- 注射針較大,但動物多數無明顯反應
- 不需要麻醉,幾秒鐘完成
流程
- 醫師檢查晶片功能(讀取確認)
- 注射器皮下注入
- 重新掃描確認位置正確
- 寫資料 → 上傳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
安全性
- 晶片本身為玻璃膠囊,生物相容性佳
- 極少數案例移位(移到肩部、腋下、胸部)
- 注射處輕度腫脹 24 小時內消退
- 不會干擾 MRI(特別小型晶片)
晶片規格
- 台灣採用 ISO 11784/11785 國際標準
- 15 碼數字編號(前 3 碼為國碼,台灣 158)
- 出國使用同一支晶片即可
三、戶口轉址、過戶、註銷的線上辦理
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:https://www.pet.gov.tw
可在線辦理:
- 飼主資料變更(地址、電話)
- 寵物過戶(送養、變更主人)
- 死亡註銷
- 重新發證
需要文件:
- 飼主身分證
- 寵物登記證
- 過戶需要新舊主雙方身分證、簽約書
實體辦理:可至各動物醫院(具登記獸醫資格)或縣市政府動保處。
最常被忽略的時機
- 搬家後(會員資料、保險資料、登記資料一起更新)
- 換手機號碼(影響走失時的聯絡)
- 寶貝過世後(避免持續被列為「在養」)
四、寶貝走失的尋回實務步驟
前 24 小時是黃金時間。多數走失寶貝在 1-3 公里內、24 小時內被發現。
該做的
- 立刻通報:1959 動物保護專線、各地動物保護處
- 線上 PO 文:FB「寵物協尋」社團、PTT、Instagram
- 印傳單:簡單明瞭、有特徵、聯絡電話
- 走失地周邊張貼:公園、便利商店、社區布告欄
- 聯絡附近獸醫院:撿到寶貝的人多數會先帶去獸醫掃晶片
- 申報遺失:走失 5 天內向登記機構申報(法定期限)
- 準備獎金:能加快訊息傳播速度
該避免的
- 失主自己不去走失區附近找
- 拒絕「可疑」的尋獲訊息(多數善意的人不會傳統聯絡)
- 把找回希望全押在「寵物溝通師」上(可作為輔助)
五、帶寶貝出國:晶片與檢疫文件
出國前確認
- 晶片符合 ISO 11784/11785 國際標準(台灣晶片符合)
- 完成寵物登記,滿 3 個月齡以上要施打狂犬病疫苗
- 部分國家要求狂犬病抗體檢測,合格後還要等待一段時間才能入境
- 各國規定差異很大,也會調整。請至少半年前開始規劃,並以目的地國的官方公告為準
輸出檢疫證明書
- 台灣沒有「寵物護照」。出境前向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所屬分署或檢疫站申請輸出檢疫,核發的是「輸出檢疫證明書」
- 申請時要備妥寵物登記、狂犬病預防注射證明與飼主身分證明
請預約家醫科門診,我們會依出國目的地給時程規劃。
